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县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抽测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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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县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抽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属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18年度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抽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其他年段学生测试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二、测试安排

2018年11月28日前全县初中、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对全体学生的自测,将自测的结果填写《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抽(自)测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县教育局学生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各乡镇初级中学由学区汇总后上报),邮箱:xsgzk@126.com。12月2日前县教育局、学区分别组织对县直属学校、乡镇初中学校进行抽测。县直属初中、高中学校必查,灵溪、龙港学区初中学校抽测2所,其他学区初中学校1所,随机抽取的学校抽测学生不少于100名,抽测的结果填写《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抽(自)测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2月3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抽测内容

问卷测试内容依据《浙江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要点》规定范围,结合学校学科课程教学的内容进行。主要了解学生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水平。

测试采用书面问卷的方式。测试卷题型分两类: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试卷共20道题,其中单项选择题12道,判断题8道;每小题5分,选择题共60分,判断题共40分,满分100分。(测试卷附后)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本次抽测结果测算全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知晓率=(参测学生得分总和/参测学生数)×100%。

(二)各校要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至少利用一节课时间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浙江省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知识要点》及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的内容。

(三)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配合做好本次抽测工作,安排好抽测具体时间,落实好抽测群体。

 

附件:

1.浙江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知识要点

2.2018年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测试卷(初一、高一)

3.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抽(自)测情况汇总表

附件1-3.docx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