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娘”财迷心窍两卖亲生儿 十名涉案人员无一漏网

  • 发布日期: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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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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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然而一个狠心母亲,生下一名男婴后第三天便以1.5万元卖出,得知“市场价”后,又将男婴索回,第二次以5万元卖出。日前,苍南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这一系列拐卖儿童案,10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

  去年10月15日18时许,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黄某报案称,因琐事与女朋友吵架时被咬伤手指,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接到报案后,该所民警展开调查,并在灵溪镇某宾馆的房间内依法传唤了违法嫌疑人陈某。

  在派出所,陈某对咬伤男友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但当民警询问陈某为何咬伤黄邦助手指时,陈某神情紧张,言语闪烁,吞吞吐吐。陈某不寻常的举动,让民警意识到背后可能隐藏着什么。于是民警从外围调查和思想攻心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从陈某的只言片语中获得重要一条信息,自己与男友在婴儿问题上分赃不均,最终两人感情破裂,引发吵架。至此,民警出于对职业的敏感性,从一起普通的治安纠纷中隐隐感到该案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涉嫌拐卖儿童案。闻讯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加大调查力度。

  而此时的陈某察觉到了自己说漏了嘴,对涉及婴儿之事闭口不提,对民警的提问始终保持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眼看案件陷入僵局。经办民警及时调整审讯方向,从陈某的家庭背景入手,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大对陈某的审讯力度。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突破了陈某的心理防线,系列拐卖儿童案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

  经查,1981年出生的陈某系河南省获嘉县人。2015年9月份,离异且已经怀孕4个月的陈某和苍南男子黄某在网络上相识相恋,一个月后陈某从河南老家来到苍南与黄某过起了同居生活。2016年4月7日下午,陈某在苍南某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考虑到自己平时没有收入,没有能力抚养这个男婴,又担心男婴不是男友亲生,怕日后会被男友卖掉。于是陈某决定先将男婴卖掉。在生下男婴后的第二天,陈某就跟该医院保洁员提出要卖这个男婴。保洁员想起了在药房上班的林某此前曾托自己打听是不是有婴儿可以抱养,当即答应陈某“问问”。得到消息后,林某次日上午就上门找陈某“洽谈”,双方决定以1.5元成交。殊不知,林某买到男婴的当天就以8.28万元转手卖给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妻。

  出院回到暂住处后,黄某质问怎么没见婴儿,陈某说是一名男婴,已经以1.5万元卖掉了。黄某就发起脾气,责怪陈某卖的太便宜了,说男婴的“市场价”最少要七八万以上,叫陈某将婴儿索要回来再卖个高价。陈某便联系了林某,说要抱回男婴,但遭到拒绝。于是,陈某与男友商定,以黄某是婴儿父亲的名义出面把孩子讨回来。

  2016年4月13日晚上,黄某、陈某来到医院门口,将林某约出,说要把婴儿抱回家自己抚养,如果林某不将婴儿归还的话就告他拐卖儿童。林某答应将婴儿送还,但除了退还1.5万元外,还要给一些近几日婴儿开支的补偿。经讨价还价后,陈某和黄某最终以2.1万元的价格将小孩子赎回。

  此后几天,陈某和黄某又通过朋友将婴儿以5万元将婴儿卖给平阳的一对夫妻。收到5万元后,黄某觉得陈某平时没工作,吃住等开支都是自己的,自己应该多分,便扣下了3万。而陈某则认为婴儿是自己生的,功劳最大。两人分赃不均发生争吵到大打出手,直至将男友手指咬伤案发。落网后,陈某明确表示不会抚养这名婴儿,遂警方把该婴儿送到了福利院。

  在对案情了解清楚之后,警方立即对黄某、陈某、林某、三名中间人和两对夫妻等十人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抓捕,无一漏网。(通讯员 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