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直属各单位(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因人事变动,需调整苍南县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县教育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含学区及局教研室、仪器站等相关科室);
2.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含普通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电大、职高、特殊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类民办学校)。
二、推荐学科
高中(含职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其他:学前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健康(德育)、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技术、职高专业课。
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责任心强、办事公正、讲原则、讲正气;
2.中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高级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市学科骨干以上等荣誉可上报);
4.获过县三坛(农村学校获县学科骨干)、县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荣誉或担任过县学科理事会理事职务;
5.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县一等奖(农村学科获县二等奖)以上;
6.高中通用技术、初中社会、思品、小学英语、思品、科学、中小学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综合实践、实验等薄弱学科和曾多次担任评委的或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7.原则上要在教学第一线(除县教育局、学区、正校长及教育管理外)。
原则上特级教师、正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市三名、市三坛都要上报,高级和一级职称的必须要获县三坛及以上荣誉(除农村学校和薄弱学科外)。不申报的一律不列入评委库名单。
四、推荐办法
个人申报,学校、学区推荐的办法,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由学区、直属学校统一上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邮箱:cnwpf123456@126.com)。上报时要注意地域、学科平衡,每个学区大学科必须推荐5名以上,小学科2名以上。
附件:县教育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201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