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居)、镇属部门单位:
为了更好编纂《赤溪镇志》,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将记载本志的赤溪籍人物和外籍赤溪工作过的人物有关说明和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录人物条件
(一)党政人物。收录各个历史时期在本地区(镇)和在外任正科级职务以上领导人。
(二)军警人物。收录部队副团级和中校以上军(警)衔军官。
(三)科技文教卫人物。收录博士以上学位人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四)模范人物。收录国家部委、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县级以上模范标兵,师级以上战斗英雄、一等功臣。
(五)社会知名人物。收录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慈善爱心人士、宗教人士、海外(包括港澳台)人士,有突出成就的经济企业界人士,在立德、立言、立功方面有卓越贡献的其他社会人士。
(六)革命英烈。收录本县革命烈士(包括国民党抗日阵亡官兵)。
(七)收录百岁老人。
对建国前人物的收录,均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人物撰写格式
本志采用传略、简介、名录三种形式记载古代人物、近代人物、当代人物,提供材料必须详实可靠,内容包括简历介绍和主要事迹两个部分。简历介绍主要有姓名(字号)、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籍贯(社区、村)、现住地,参加工作时间(年月)、党派、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主要事迹有:政绩、功绩和成果等。字数限制名录100字内,简介100-500字内,传略500-1000字内。收录古近代人物按年代远近为序,当代人物按姓氏笔画为序。
三、征集方式要求
(一)人物收录要坚持逝者从宽、生者从严原则。凡符合入选的当代人物由镇志办会同所在社区、部门审查和通过。
(二)入选的当代人物,根据要求填写辞条,具体由社区、部门协助镇志办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三)凡迟迟不报者,作为自动放弃。
(四)报送地点:苍南县府机关宿舍第3幢111室。邮编:325800,联系人:郑维国,电话:13958755135。
中共赤溪镇委员会
赤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