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督促各学区、各中小学认真开展好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苍教函〔2015〕5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组成督查组,对各学区、各中小学进行明察暗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要求
1.时间:2015年3月18日—7月5日。
2.要求:各督查组务必于3月18日至4月8日开展一次督查行动,其他时间段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随机督查。各学区要对辖区内学校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督查方式
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不超过20分钟);
2.召开师生座谈会或个别访谈;
3.实地察看或资料查阅:学校宣传栏政策宣传情况、校门口举报投诉信箱设立情况,全体在职教师的抵制有偿补课(或师德师风)承诺书签订情况、《致家长公开信》发放情况、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表填报情况、家校联动情况、有关会议记录,以及“联合检查与集中治理”阶段各校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做法和治理成效。
4.实地暗访,其中重点学校进校暗访和校门口蹲点暗访至少每月1次,校外培训机构暗访至少2家。
三、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组长:陈先葵;副组长:叶陈凤;成员:梁世凡、李以榜、杨平科,检查龙港学区所属中小学及学区所在地县直属学校。
第二组:组长:李荣荣;副组长:刘修礼;成员:叶友玉、郑修茂、郑允达,检查灵溪学区所属中小学及学区所在地县直属学校。
第三组:组长:陈先葵;副组长:陈乃军;成员:吴合众、舒之静、高伦,检查宜山学区、钱库学区、金乡学区所属中小学及学区所在地县直属学校。
第四组:组长:李荣荣;副组长:陈先勤;成员:林元袍、陈亦武、陈开赐,检查桥墩学区、矾山学区、马站学区所属中小学及学区所在地县直属学校。
各学区、各中小学要按照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对工作不落实或执行不力的学区和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对在明查暗访中查实的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县教育局将第一时间按《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苍教发〔2015〕6号)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各学区、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持续开展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诉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