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灵溪对务警务室里有一位女警长,个子高挑、英姿飒爽,在同事眼中她是个“拼命三郎”,在辖区群众眼中,她是值得信任的“女警花”。六年多来,她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用自己的青春、热情和责任,保障了辖区安全。她叫黄林姿,灵溪中心派出所对务社区警务室警长。
记者采访黄林姿时,她刚在不久前获得了一个“新身份”——母亲。初为人母的她还来不及过多的享受孩子带来的喜悦,产假才过半,就因组织需要匆匆销假上班了。“我生孩子的前一天还在交接工作呢!”黄林姿说。不仅如此,由于警务室工作的多面性和复杂性,而代管民警又不熟悉其业务,黄林姿在产假期间,甚至是月子期间还心系着工作,时不时地帮助警务室处理事务。“其实有时候想想挺对不起孩子的,但是做好警务室工作是我的职责,我必须全力以赴。”
黄林姿告诉记者,她对警察事业非常热爱,打从5、6岁起,性格外向的她就做起了“警察梦”,之后,凭借体育的优势,顺利考入警察学校,毕业后如愿当上一名警察。在刑侦队实习结束后,她主动请缨,希望做外勤工作。最终经组织调配,将她分配到对务警务室(原灵堡警务室)。对务警务室所属辖区位于县城的商业中心地带,人口多、行业多、发案也多,于是上级将黄林姿所在的警务室设为试点,安排她当警长,希望在她的管理下看到“惊喜”,黄林姿果然不负众望。2009年起,她夜以继日地在辖区开展走访和巡查,在巡逻中发现问题,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再通过创新,陆续推出了“社巡合一”、治安志愿积分、“电子警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积极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社情民意“零盲点”、矛盾纠纷“零激化”、真情关爱“零缺失”、安全隐患“零容忍”、社区防范“零死角”,2013年辖区刑事发案总数同比2008年下降了51.8%,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也随之大大提升。去年以来,家庭事业两头兼顾的黄林姿,仍然不懈怠警务室工作,辖区发案数仍然保持较大幅度的下降。
在外人看来,“警察”是一份刺激又威风的事业,黄林姿的警察梦中也充满着“抓坏人”的情景。“到了社区之后,才发现警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光鲜亮丽,除了打击违法犯罪,社区民警还要负责消防、户籍、流动人口、发卡发证、烟花爆竹经营等管理事务,事无巨细。现在的警察是人民警察,要为人民服务。”黄林姿说,“警察还在政府和群众的中间扮演着‘协调者’的角色,只有我们实实在在做好本职工作,真真切切为群众服务,才能树立权威,才能赢得群众的配合和支持。”六年来,黄林姿始终亲力亲为,在一次又一次的走访中,逐渐赢得辖区群众的信任,人人都知道警务室里有一个雷厉风行、热心真诚的“女警官”,也因为她,人们慢慢转变了对警察的不好印象,在日常管理中,也非常支持警务室的工作。
传统印象中,女性在一些“刚性”职业里往往存在局限性,女警察更是如此。而对于“性别歧视”,黄林姿却笑笑说,“我神经比较大条,不会计较很多。其实,只要我们善于利用自己的角色,比如需要解释、宣传、教育的时候,亲切、平易近人的女性特征就有优势,群众也就更容易接受,而进行处罚性的管理时,适当的让男民警出手,能让办事效果得到最大化。久而久之,群众也慢慢理解了我们的工作,也就消除歧视,更加配合了。”
“事多人少”是我县公检法系统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对务警务室也不例外。黄林姿带领4个协警要负责辖区内所有的打击犯罪和日常管理任务,现在还承担着全镇的二轮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取消双休或夜间行动都是常事。高要求带来高压力,常常也会让这位女警长“喘不过气”来,但是她从没想过放弃,“在社区时间久了,跟老百姓也是有感情的。如果说让我脱掉这身警服,我一定舍不得。”黄林姿说,“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是警务室人员能够充沛一点,我们的事情能做得再细致一点,然后通过我们的努力,辖区能够不发生大要案,少发生盗窃、诈骗等可防性案件,让辖区的治安环境更加安定和谐。”
而提起孩子,黄林姿有些酸楚:“宝贝十个多月了,可是只会叫爸爸不会叫妈妈。”但是,我们可以相信,多年后,当她女儿介绍起家人的时候,一定会骄傲的说“我妈妈是一名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