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环保局关于受理苍南县圆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新建(补办)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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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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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已于2014年9月10日受理《苍南县圆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新建(补办)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苍南县圆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新建(补办)项目

  二、建设单位:苍南县圆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汽车贸易园A-05地块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于苍南圆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主要经营高档汽车维修、配件销售及保养业务。项目占地面积1000m2,预计年修1000余辆汽车,年工作300天,有职工25人,不设食堂和住宿。

  五、环评基本结论: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可至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若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苍南县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