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确认
灵溪镇成鸣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为
省三级幼儿园的通知
苍政督〔2013〕14号
各学区,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以及幼儿园的申报,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灵溪镇成鸣幼儿园、灵溪镇海贝幼儿园、灵溪镇喜洋洋园幼儿园、灵溪镇阳光宝贝幼儿园达到省三级幼儿园标准,决定确认为省三级幼儿园。
希望上述幼儿园继续模范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此次评估为新的起点,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不断进取,提高保教质量,办出自己的特色,努力使办园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积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