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灵溪镇坝头农房改造集聚安置地块A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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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受理灵溪镇坝头农房改造集聚安置地块A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灵溪镇坝头农房改造集聚安置地块A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浙江工业大学编制完成,现申请材料已报我局。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灵溪镇坝头农房改造集聚安置地块A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灵溪镇104国道以东、华新路以西、规划三路以北、城西南路以南地块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到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查阅环境评价文本。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64759127

  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