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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苍南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2-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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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发〔2012〕1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

目录

前言... 5

一、发展现状... 5

(一)“十一五”回顾... 5

(二)存在的问题... 8

(三)面临的形势... 9

二、总体思路...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基本原则... 11

(三)发展目标... 11

三、主要任务... 13

(一)健康稳步发展学前教育... 13

(二)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6

(三)优化提升发展普高教育... 17

(四)积极整合发展职业教育... 18

(五)统筹扩大发展终身教育... 21

四、重大举措... 23

(一)优化校网布局... 23

(二)优质学校创建... 28

(三)师资素质提升... 29

(四)农村教育跨越... 31

(五)全面发展育人... 32

(六)信息建设提速... 34

(八)要素资源保障... 36

(九)体制机制创新... 39

五、保障措施... 41

(一)加强组织领导... 41

(二)推进依法治教... 42

(三)强化规划执行... 43

附表1:“十二五”苍南教育十大建设工程... 45

附表2:“十二五”苍南教育十大发展工程... 48

附图1: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小学分布示意图

附图2: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学分布示意图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苍南县努力打造浙南闽东北最具活力的工贸生态滨海城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是实现苍南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为此,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温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苍南县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划,作为指导全县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本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县紧紧围绕“跨越发展、教育先行”,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积极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各类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要素保障有效改善,基本实现了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的阶段目标。

  1.各类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县拥有中小学192所、幼儿园202所,拥有在校学生数218072人,教育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7.2%。学前教育平稳发展,在园幼儿42878人,3-5周岁幼儿入园率95.2%。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全县共有小学9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1所、初中43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87%。高中段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学校30所(其中普通高中20所),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02%。特殊教育学校2所,“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建立,农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各类非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创办1所社区学院和56所社区学校。

  2.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县强力推进校网布局、校安工程、食宿改造、标准化学校和教育信息化等五大工程,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开展第二轮校网布局调整,共撤并中小学88所、幼儿园110所,创办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等级园幼儿覆盖率55.4%。全面启动中小学校安工程,完成65所学校食宿改造,108所学校通过标准化学校验收,建成校园网学校105所,实现乡镇小学以上学校“校校通”,率先推行教育电子政务,实现电子化办公。

  3.教学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县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已有省市级教育强乡镇24个(乡镇撤扩并前),占乡镇总数66.7%,人口覆盖率79.2%。建成市现代化学校6所,省市级示范中小学33所,省市级重点高中16所,省一、二级幼儿园11所,国家级职业学校1所,省市级示范专业10个。创建中心幼儿园32所,建园率88.9%。素质教育开展卓有成效,教育信息化工作、新教育实验活动、学生实践基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在全省教育系统中享有声誉,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32所,省市级文明学校57所,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4所,省市级体育特色学校10所,市级德育特色学校6所。

表1-1   苍南县省市级重点校、示范校统计表

级别

  类别

省重点(所)

市重点(所)

省示范(所)

市示范(所)

普通高中

9

7



职业高中

2




初中

7

9



小学

11

6



幼 儿 园

4(省一级)

7(省二级)



  4.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十一五”期间,我县先后出台《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多种形式兴办教育,确保民办教育获得与公办教育一样的法律地位,推动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全县已拥有民办幼儿园201所、民办初中2所、民办九年一贯制1所、民办普高8所、民办职高6所,在校学生数分别占同级同类在校生总数的98.7%、4.6%、34.1%、35.4%。教育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办学职责。现代学校制度日益健全,建立健全以校长任期负责制为核心的教职工聘任制,中小学规范化管理成绩凸现。

  5.教育要素保障持续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县加大基础教育财政投入,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基本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确保教育投入总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10年全县教育财政投入9.63亿元,占GDP的比重3.79%,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42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640元,分别比省定标准提高70元、90元,基本实现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要求。教师队伍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全县拥有省特级教师3人、正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3人、省教坛新秀9人,市县“三名”(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98名、市县“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973人,市县骨干教师812人。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苍南县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新时期教育发展再上台阶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但在发展过程当中,也突显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

  1.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偏低。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相对较少,乡镇及村级幼儿园规模、质量远不能满足需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远低于温州平均水平;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不足,如何巩固原有义务教育成果并提升教学质量,让更多适龄人口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高中段教育结构不合理,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和师资教育水平亟待提高。

  2.均衡发展能力亟待提高。教育资源比较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和现有强势优势学校,区域、校际间差距较明显。全县欠发达乡镇拥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数量以及生均占有资源等相关指标,均明显低于非欠发达乡镇,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一般学校由于经济力量相对比较薄弱,教育投入缺口较大,办学条件与上等级学校之间的差异较大。民办学校整体实力相对较弱,相较于公办学校而言生存和发展空间较小。此外,不同学生群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特殊教育滞后于普通教育发展,流动人口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不同质的基础教育问题依然存在。

  3.教育经费保障能力不足。苍南县公共财力相对较薄弱,农村教育和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等非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能力较低,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机制不完善。同时,社会资金投入呈“马太效应”,加剧了校际之间的投入差距。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省内其他县市区教师相比有明显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4.师资队伍建设尚待加强。师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师资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全县教师队伍中高层次人才比例较低,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74.1%,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65.1%,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86.3%,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并且受社会经济、地域因素、待遇条件等影响,优秀教师外流现象较为严重。

  (三)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县教育事业所面临的发展形势,将比以往任何时期来得更为纷繁复杂。

  1.科学发展观对教育不断创新的新要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因此,需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动教育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观念,创新教育发展模式,提升教育质量水平,走出一条“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之路。

  2.新一轮的教育改革发展指明的新方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确立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为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指明方向,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

  3.转型跨越发展需对教育提出的新需要。“十二五”时期,是苍南县建设“浙南闽东北最具活力的工贸滨海生态城市”,进入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加速期,同时又面临着国内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转型期社会矛盾增多等方面的挑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大量高技能人才、研发型人才,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将对校网布局调整带来较大压力,对全县教育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4.社会发展对教育需求呈现出的新特点。首先是适龄人口结构复杂,给学校设施布局调整带来挑战,其中既面临第三轮人口生育高峰,幼儿人数增加,又存在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适龄人口逐年下降的趋势,教育设施结构性调整的压力加大。其次是由于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愿望不断增长、流动人口子女数量不断增加等原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正在扩展,优质均衡成为必然趋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教育工作方针,深入实施“苍南后发崛起,教育优先跨越”发展战略,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教育公平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教育体系为抓手,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着力推进教育发展“双十大工程”建设,积极创建教育现代化,最终实现人力资源大县向人力资源强县转变,为打造浙南闽东北最具活力的工贸生态滨海城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教育领域,增加教育资源供给。

  2.合理规划,分步实施。从我县教育发展现状出发,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合理制定教育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同时注重可操作性和阶段性,分步实施,近远结合,有序推进。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处理好城乡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之间的关系,重点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区域间均衡协调发展。

  4.衔接集聚,优先发展。积极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与各类相关规划的衔接,预留好教育设施建设的空间,在衔接好各类规划的基础上有效集聚教育设施建设要素,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坚持以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县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实现较高水平的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全县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和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具体目标是:

  1.国民教育体系继续完善。0~3岁婴幼儿享受良好早期教育,3~5岁幼儿入园率达98%,小学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初中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99.9%,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以上,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基本保持1:1,高等学校毛入学率达50%以上。

  2.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健全。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3.5年。五年累计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继续教育形式健康发展,较好满足多层次教育需求。

  3.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学校办学条件及教学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全部乡镇建成中心幼儿园,省三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88%;义务教育学校85%完成标准化建设;“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率达100%。

  4.教师队伍质量明显提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明显提高,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80%,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比达90%,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达95%,高中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比达10%,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70%以上。继续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力争市县级三个层次优秀教师占在职教师的20%左右。

  5.资源要素投入强力保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教育投入水平居全市前列,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6.教育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大力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新格局。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关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表2-1   苍南县“十二五”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现状值

2015年目标值

           1    

教育发展体系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1.5

13.5

           2    

3-5周岁幼儿入园率

%

95.2

98

           3    

6-11周岁适龄儿童入学率

%

100

100

           4    

12-14周岁少年初中入学率

%

99.87

99.9

           5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95.02

97.5

           6    

硬件设施建设

等级幼儿园比例

%

55.4

85

           7    

中小学标准化学校比例

%

58.3

85

           8    

中小学优质教育招生覆盖率

%

48.9(初中)

81(普高)

55(初中)

85(普高)

           9    

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

1:0.93

1:1


         10   

师资队伍建设

幼儿园教师持证率

%

3.6

80

         11   

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比例

%

77.7

90

         12   

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73.9

95

         13   

高中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

%

5                                   

10

         14   

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

92.4

95

         15   

省市县优秀教师占教师比重

%

10

20

         16   

资源要素投入

财政教育经费占GDP比重

%

3.3

4

         17   

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

万m2

86.7

110.7

         18   

教育信息水平

普通中小学生机比

台/人

0.1

0.2

         19   

中小学“班班通”比例

%

84.5

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康稳步发展学前教育

  1.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学前教育发展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我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健全县镇(乡)两级政府分工职责,县政府负责统筹制定学前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统筹管理和扶持发展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幼儿园建设规划、征地、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扶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专门设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落实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统一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标准和配置标准,加强学前教育机构规范管理,并联合相关部门重新核准公办学前机构、民办学前机构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推进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全县经济社会情况和教育人口分布状况,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调整,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对农村山区点多人少的特点出台扶持政策。着力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新建、扩建和改建幼儿园要按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33-2007)进行规划建设,不断强化等级评价机制,大力推动全县幼儿园的标准化进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城乡一体化学前教育体系。健全学前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2011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并逐年增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创办公办或者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同时积极支持欠发达乡镇充分利用中小学校网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按符合幼儿园教育和安全要求改建成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在申办审批、分等定级、教师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权利。

  3.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积极推进省级示范幼儿园建设,力争省三级以上幼儿园达到120所(约占2/3),省三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88%。贯彻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坚持教育与保育相结合,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健全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机制,根据需要增加公办教师编制。加强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园长培训,培训100名省市级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培训2000名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幼儿教师,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提高幼儿园规范管理水平和幼儿教师保教能力。鼓励“名园+新园”、“名园+弱园”的集团办园模式,发挥示范园在教研、科研、课程建设及幼儿园管理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4.引导早期教育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早期教育机构,负责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健康教育和早期智力开发工作,满足婴幼儿早教日益增多的需求。在灵溪、龙港等经济较发达镇,率先开展社区早期教育、家庭早期教育等行动,充分利用当地幼儿园设施资源,探索建立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发挥其作为正规学前教育机构在环境、人力和教育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不断加大对社会的开放力度,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努力使教育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家庭。

  (二)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推进义务教育统筹均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着力推进校网布局调整,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城乡之间、乡镇之间、校际之间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人口空间分布调整新趋势,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思路,启动第三轮学校布局调整,继续撤并生源萎缩严重和学生就读不方便的中小学校,在新增重点开发区域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学校。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重点建设长期保留的学校、改造过渡时期学校、撤并学校不再投资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改造薄弱学校设施条件,提升安全等级水平,努力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硬件差距,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和均衡化,标准化学校比例到2015年达到85%。实施“现代化学校”创建工程,积极谋划更高标准和要求的现代化学校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学校向现代化学校迈进。制定实施义务教育校均班级数规模标准,致力提高学校规模效应和管理效益。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努力降低小学、初中班额,到2015年小学、初中平均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以下。建立城乡一体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全县优秀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促进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在区域内的统一配置和管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等方面重点向薄弱乡镇、农村倾斜,鼓励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学校发展。增加对薄弱乡镇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培训、学科教研等方面的经费支持。

  2.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有计划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特别是在留守儿童集中的欠发达乡镇,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的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增加后勤教职工编制标准,逐步完善和配套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寄宿制学校教学条件和水平。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确保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强化后进生帮扶及转化工作,防止出现流失。探索适合外来常住人口子女教育特点的管理办法和模式,完善以公办学校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巩固外来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并将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正常的教育管理和督导范围,规范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3.加快义务教育内涵发展。深化教育课程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继续深入实施新教育实验,以提高课堂教学高效性为中心,以校本教研为抓手,以行动研究为防范,强化质量意识、课堂主阵地意识和主体提升意识,力求在课堂教学高效性、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学质量评价三方面进行突破。教育部门牵头开发校本课程,指导中小学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探究性学习。积极改进素质教育薄弱环节,积极创办全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劳动实践基地,力争形成20家以上省重点示范实践基地。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优化提升发展普高教育

  1.完善普高校网布局。根据普通高中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将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向县城及中心城镇集中,撤并一批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薄弱高中,整合并合理配置优质普高资源,至2015年,普高学校调整优化为17所。

  2.提高普高教育质量。健全完善普通高中质量评价制度,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核心,突出教育教学效果、学生培养质量的考量,建立科学合理质量评价指标,并建立奖惩机制,在省重点高中、市重点高中、公办高中、民办高中等各个层面形成良性竞争格局。积极推进创优计划,在扶持发展苍南中学、龙港高中等龙头学校的同时,按照省市重点高中创建标准,加快其余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相对提高省市重点高中的招生比例,逐步提高普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分步偿还高中段学校所有债务。

  3.推进普高特色发展。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普高校均班级数规模标准,努力减少普高班额,以小班化教学推进普高特色办学。加大财政对普通高中的投入力度,逐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到2015年,普高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立足于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创造条件大力开发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构建有利于高中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体系,把职业教育作为选修课程,积极引入普通高中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教学规范达标活动,以突出校本教研管理为抓手,构建教师同伴互助平台,提升教师教学专业水平。鼓励和支持学校在课程体系、校园文化、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展多样化学校评价,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学特色的普通高中。

  (四)积极整合发展职业教育

  1.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根据“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实行“校校联合、名校立团”、“合并重组,整体相融”等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鼓励和引导现有中职学校进行合并重组,规划形成“3+1”的中职校网布局格局,推动现有10所职高重组形成3大职业教育中心(县第一、第二、第三职校)和1所民办中职教育集团,各本校区通过实施迁扩建工程,达到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在校生约3000人以上的办学规模,通过设置分校区,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实现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保持1:1的目标。

  远期可结合鳌江流域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在苍南临港新城建设职教园区(基地),成为温州南部地区职教基地,积极引进温州及外地高职院校设立高职分校,对接产业发展配套建设若干中职学校,为温州南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2.强化专业及课程建设。按照“面向行业设专业”和“专业设置和职业岗位需求深度对接”的思路,把握我县人口就业创业规律和特色产业发展要求,根据印刷包装、礼品、塑编、旅游、幼教、烹饪、营销等领域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科学调整学科设置结构和专业方向,重点打造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信息技术、文化体育和农林等六个大类的专业群,根据主体专业、辅助专业和新兴专业三个层次予以区别扶持,通过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实训基地、师资配置及相关政策扶持,支持四大职教集团做大做强主体专业。

  探索建立由学校、行业协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工作。坚持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本位,构建适应经济建设、科技水平和个性发展,体现职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合理确定文化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的结构比例,突出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沟通制度,中职毕业生同时获得初级以上的技工证书。

  3.重视职校实训基地建设。根据职教特点创新培养模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探索实施“校企合作模式”、“校企联合办学模式”、“校办产业模式”等,逐步建立融教育教学、生产劳动、科技推广、经营管理、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教学体制,培养产教结合的专门型人才。

  适应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培养的需要,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通过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在包装印刷、电子信息、汽车修理等领域,重点建设若干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师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4.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水平。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职教专业调整政策,指导各职校采用以转岗培训、内部消化为主的方针,辅以跨校调整优化教师结构;针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应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要求,逐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通过专业转岗培训、多渠道引进专业教师、聘用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充当兼职教师等方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力争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左右。鼓励更多的专业课教师发展成为“双师型”教师,并兼任实习指导教师,力争“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70%以上。


 

表3-1  苍南县“十二五”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建设表

县第一职校

县第二职校

县第三职校

民办职教集团


合并职校

县职业中专

县成教中心

龙港二职

金乡职校

勤奋职校

英才职校

龙港职校

南宋职校

飞林职校

飞林职校灵溪分校

办学性质

公办

公办

公办

民办

主体专业

社会文化艺术、平面媒体印刷技术、汽车车身修复、食品生物工艺

电子技术应用、纺织技术与营销、动漫游戏

美术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海水生态养殖

计算机平面设计、家具设计与制作、观光农业经营

拟创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

社会文化艺术创建省级实训基地,汽车车身修复、食品生物工艺创建市级实训基地与示范专业

动漫游戏创建省级示范专业或示范基地,纺织技术与营销创建市级示范专业或示范基地

美术设计与制作创建省级示范专业,电子商务创建市级实训基地与示范专业

计算机平面设计创建市级示范专业,家具设计与制作创建市级示范基地

  (五)统筹扩大发展终身教育

  1.完善社区教育发展体系。实施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工程,构筑县、乡镇和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增加对社区教育的师资配置,推进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学校规范化建设,建设10所独立建制的乡镇社区学校和10个老年教学点,力争全县20所社区学校达到温州市二级以上社区学校标准,其余社区学校达到县级合格社区学校标准,努力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以成人教育为重点,针对在职从业人员、家庭妇女、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和外来人群等重点人群,积极开展科学文化、金融理财、职业技能、民主法制、健康保健、环境卫生、休闲娱乐等特色教育培训。以开展百万农村劳动力培训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和“双证制”教育培训、转产转业培训等。

  健全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增强苍南社区学院作为全县社区教育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和研究中心职能;把社区教育列入乡镇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创建并完善苍南社区教育网,建立健全社区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每个乡镇配备1名社区(成人)专职干部、每万人配置2名专职教师。

  2.推动各类终身教育发展。加强普、职、成三教统筹,积极构建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立交桥”。大力推行学分制,逐步在高中段学校试行弹性学习制度。

  加强行业性教育基地和学习型企业建设,促进社会化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大发展。结合中小型企业转轨转型产业行业的调整需要,对原有的大中型企业、行业职工教育基地进行调整,组建若干个行业性质鲜明、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性教育基地,向社会开放。运用市场机制和产业运作的方式,举办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成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办学规模和质量。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根据市民、职工的需求,采用市场化、社会化的办学培训方式,促进成人教育社会化。

  积极构筑县域远程教育网络,建立与之配套的各类学习中心和支持服务体系,积极试办各类网上学校或以其为依托的各类开放式学校,开设各类教育培训课程教育和学历教育,为城乡居民创造形式更为多样、内容更为丰富的学习机会。加大推广“双语”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地开展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居民语言以及计算机的运用能力和水平。

  四、重大举措

  以“十二五”苍南教育十大建设工程、“十二五”苍南教育十大发展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苍南教育发展,重点推进的举措包括:

  (一)优化校网布局

  1.布局原则

  ——统一协调,适度超前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科学确定各类学校布局和建设标准、规模,适当超前建设和布局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区域的教育设施。

  ——合理集聚,均衡发展原则。加快培育和壮大灵溪、龙港及中心镇教育功能,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均衡布局各类教育设施,实现城镇、农村协调发展。

  ——优化资源,突出效益原则。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突出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形成以品牌学校为支撑,示范学校占主体,优质资源广覆盖的教育格局。

  ——分步实施,量力而行原则。按照轻重缓急,结合区域发展、城市化进程和人口集聚对就学的要求,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教学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学校区域布局。

  2.建设布局

  原则上按“每2万人小学1所、幼儿园3所,每3-4万人初中1所,每8-10万人普通高中1所,每30万人职业高中1所”的标准,优化幼儿园和普通中小学校网布局。重点搞好中心镇老校改造和校网布局调整学校建设工程。

  ——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创办公办或者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积极推动民办幼儿园改造,逐步撤并办学条件难以改善、生源逐渐萎缩的幼儿园,力争学前教育机构调整至200所。

表4-1  苍南县“十二五”期间学前教育拟保留或新建学校

办学性质

学校

公办

县机关幼儿园(已建),灵溪、龙港、藻溪、金乡、钱库、宜山、桥墩、马站、矾山、赤溪、岱岭、凤阳等乡镇新增创建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

民办

201所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调整为180余所。

  ——义务教育:加快撤并非完全小学,欠发达乡镇提倡办寄宿制学校;加强对完小的布局调整,有条件撤并的尽可能撤并,确需保留的,应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或几所村完小合建新校舍,力争小学数量调整到88所。按照“独立建制初中规模达到12个班级以上,新办初中规模达到24个班级以上”的要求,逐步撤并生源不足400人的初中;力争独立初中数量调整到43所,原则上九年制学校初中学生不足210人应撤并到中心镇初中就学,规 划保留6所。

  

(图4-1  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小学分布示意图)



  ——普通高中: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新增量向城市和重点城镇集中的原则,优化普通高中网点布局,数量调整至17所。农村寄宿制高中按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规划建设。

  ——职业高中。合并县职业中专和县成教中心为县第一职业学校,迁址龙港二职新建县第二职业学校,迁建金乡职校为县第三职业学校,引导6所规模较小的民办职校组建为县民办教育集团,迁址到临港新城。

  


图4-2  苍南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学分布示意图



表4-2  苍南县“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拟保留学校(公办)

学区

类别

学校

初中

灵溪一中、灵溪一中渎浦校区、灵溪一中水头校区、灵溪二中、灵溪三中、灵溪四中、灵溪五中(恢复)、灵溪六中、灵溪八中、灵溪九中、灵溪十一中、藻溪中学、民族中学(新建)

九年一贯制学校

凤池学校、浦亭学校、华阳学校

小学

灵溪一小、灵溪二小、灵溪三小、灵溪四小、灵溪五小(少体校)、灵溪六小(县少艺校)、灵溪七小(新建)、县实验一小、县实验三小、县实验小学(新建)、火车站小学(新建)、县实验小学渎浦校区、灵江小学、渡龙小学、沪山小学、观美小学、藻溪小学

初中

龙港实中、龙港一中、龙港二中、龙港三中、龙港四中、龙港五中、龙港六中、龙港七中、龙港九中、龙港十中、龙港十一中、龙港十二中、龙港十三中、龙港十四中、龙港临港产业园区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

云岩学校

小学

龙港一小、龙港二小、龙港三小、龙港四小、龙港四小陡门校区、龙港五小、龙港六小、龙港七小、龙港八小、龙港十小、龙港十一小、龙港十二小(新建)、龙港十三小(新建)、龙港十四小(新建)、龙港实验小学(新建)、平等小学、海城小学、白沙小学、湖前小学、凤江小学、江山小学、芦浦小学、巴曹一小、巴曹二小、新城一小、新城二小、龙港临港产业园区小学

宜山

学区

初中

宜山一中

小学

县实验二小、宜山一小、宜山二小、宜山三小

初中

钱库一中、钱库二中、钱库三中、钱库四中

小学

钱库一小、钱库二小、钱库三小、钱库四小、望里一小、望里二小、望里三小(新建)、新安一小、新安二小、仙居小学、括山小学

金乡学区

初中

金乡二中、金乡三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大渔学校、石砰学校

小学

金乡一小、金乡二小、金乡三小、金乡四小、炎亭小学

桥墩学区

初中

桥墩一中、桥墩二中

小学

桥墩小学、莒溪小学、五凤小学、腾垟小学、黄坛小学、大龙小学

矾山学区

初中

矾山一中、矾山二中、赤溪中学

小学

矾山一小、矾山二小、南宋小学、赤溪小学、凤阳小学、中墩小学、龙沙小学、埔坪小学

马站学区

初中

马站一中、马站二中、马站三中

小学

马站小学、魁里小学、岱岭小学、渔寮小学、蒲城小学、沿浦小学、云亭小学、澄海小学、霞关小学、南坪小学

表4-3  苍南县“十二五”期间普通高中拟保留学校

办学性质

学校

公办

苍南中学,仁英高中(并入苍南中学),灵溪中学,灵溪二高,龙港高中,龙港二高,宜山高中,钱库高中,钱库二高,金乡高中,桥墩高中,马站高中、矾山高中(合并)

民办

求知中学、树人中学、巨人中学、兴港高中、江南高中、狮山高中

  (二)优质学校创建

  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为重点,以改变学校面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办学吸引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最终目标,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校改造、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及实验仪器设备更新和学校室内运动场馆等其它附属设施改造等,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工程,争取到2015年,全县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85%,数字化校园学校比例达到20%,现代化学校学生覆盖率达到40%,省特色普通高中达50%,争取实现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适用,教学器材配套齐全,校园环境洁净优美,努力实现城乡之间、乡镇之间、校际之间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重点做好现代化学校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工程、职业教育整合提升工程、灵溪龙港中心城区新区学校建设工程、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龙港高中迁建工程、民族中学迁建工程等,以及规范化管理学校创建工程和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程。

  1.学前教育。力争每所中心幼儿园达到省三级以上幼儿园等级,力争省三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8%以上。

  2.小学教育。力争85%小学建成标准化学校,现代化学校学生覆盖率达35%。

  3.初中教育。力争85%初中建成标准化学校,现代化学校学生覆盖率达40%。

  4.普通高中。50%以上的普通高中创建省特色普通高中,现代化学校学生覆盖率达65%。

  5.职业高中。县第一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县第二职业学校创建省一级重点职业学校,县第三职业学校创建省二级重点职业学校,民办职业教育集团创建省三级重点职业学校。现代化学校学生覆盖率达60%。

  (三)师资素质提升

  1.培养教育骨干力量。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设立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专项经费,培育一批骨干教师,着力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管理能力和教学专业水平,在全县乃至全市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名优教师奖励制度,对骨干教师实行补贴和奖励。强化对技能教师等稀缺教师的培养。进一步注重并加强山区助教力度、加强山区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

  2.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进修校)建设,加强委托培训。确保县级财政每年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列支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认真学习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重视教师岗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建立教师自主选课全员培训制度,实施百千万教师培训,教师学科素养工程,通过集中授课、网络互动、教科研一体、送教下乡、校本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分阶段、分批次培训在岗教师,全面提升教师的培养层次,大力加强学前教师、小学教师、中学(中职)教师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培养力度。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考录制度、教师流动选调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训培养、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县人事部门要依法参与,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行新招录的农村学校教师到优质学校挂职一年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制度和聘任制,健全校长任期制,探索校长职级制,新任校长必须有2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建立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审核制度,加强校长、园长后备力量培养和干部轮岗交流,校长、园长持证上岗率达100%。完善中高级教师到农村服务制度,每年选派城镇学校教师或学校领导到农村学校、山区学校支教,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城镇义务教育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务时,应具备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经历。完善“名校集团化”、“学校共同体”组织方式,建立健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教师上挂、下派制度。建立农村小班化管理与普通班管理的差别化编制管理办法,建立农村教师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制度。加强编外用工人员的规范管理,依法依规用工,力争基本解决一年以上长期代课人员问题,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教师相互有序流动机制。

  4.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师待遇,避免优势教师外流。加强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在切实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加强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政策衔接和跟踪评价,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政策化倾斜。民办学校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养老医疗和社会保障。改善教师住宿条件,经济适用房建设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向教师倾斜,实施农村教师康居工程,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县房改部门要按人员比例安排安居住房用于奖励名优教师或改善贫困教师住房条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益。

  (四)农村教育跨越

  1.加大农村教育政策倾斜。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大幅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要求,将教师工资、社会保障经费、公用经费、校舍建设维修经费全额纳入预算,足额安排。多方筹措农村教育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农村教育发展。扩大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尤其是山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农村尤其是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条件。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评比等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

  2.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网络,充分整合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积极开展职业培训,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山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自学考试等。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百万农民百万职工双证制培训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推动富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3.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加大山区学生补助的力度,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实现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由学校对列入资助对象的学生免费提供每周补助标准为5元的营养餐。县财政按规定比例安排县农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贫助学的专项配套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山区欠发达乡镇的基础教育扶贫助学工作。

  (五)全面发展育人

  1.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进一步丰富德育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培养学生创业创新创优的精神;进一步抓好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后进生促进工程。

  2.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读书节、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等活动,提倡经典诗文诵读、传统体育进校园、健康游戏进校园、民俗文化进校园,建设多元、高雅、积极的校园文化。努力培育学校精神,丰富学校文化活动,力争使学校达到校园环境优美、育人机制完善、人际关系和谐、师生身心健康、文化氛围浓厚,重点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3.规范开展课程改革。规范课程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齐课程,上足课时,配优配全任课教师特别是薄弱学科教师。继续深化新教育实验的六大行动研究,促进办学内涵提升,全面推进区域教育改革。积极建立三级课程体系,抓好课程、课堂、课外三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校本教研、网络教研、学科专业共同体建设、片区或学校教研联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着眼构建理想课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教育技术,改善师生关系,优化教学过程,创造适应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模式,重点做好高效课堂教学建设工程。

  4.积极发展特色教育。建立和完善特色学校评估体系,确定学校特色办学方向,推进品牌办学。积极创建素质教育示范校、绿色学校、德育特色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家长示范校、行为规范示范校等,2015年省市县特色品牌校覆盖率达50%。积极推进综合性、规范性、功能齐全的社会实践、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均要建立青少年学生实践活动基地,力争省重点示范基地达到20家,重点做好特色品牌学校建设工程。

  (六)信息建设提速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中小学生机比达到5:1,多媒体教室配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加强多媒体教学及研究。加强教育网络体系建设,力争普通中小学的校园网普及率提高到90%,基本实现“班班通”,80%以上幼儿园实现“园园通”;积极推进基于云计算和下一代互联网的在线辅助教学、视频教学、数字展示及虚拟实验和移动学习等应用和服务,力争50%以上的校园网建成IPV6网络平台。通过5年左右时间努力,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数字化校园,力争建成县、市级以上数字化校园学校35所,其中县、市级以上示范数字化校园学校20所。继续开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2.促进教育信息资源与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建成以中小学新程课在线资源库为核心,以各中小学课堂教学资源库、教学设计资源库、学生学习资源库、数字化实验室、虚拟实验室、数字化图书馆等为基础,内容丰富、多层次、智能化的苍南县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自主学习支持服务平台等应用系统,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3.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深入开展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完成100%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50%的校长和教育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和通识培训。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和数字化校园建设。力争信息技术全面覆盖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等各领域,教师的信息素养进一步提升,学生在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德育教育数字资源平台,加强网络道德研究,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道德和行为规范。

  (七)教育装备完善

  1.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以省市中小学标准化图书馆(室)创建工作为契机,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图书馆(室)建设,使高中生均图书达45册,初中生均图书达35册,小学生均图书达到25册,努力使全体学校图书馆(室)实现计算机管理,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数字图书馆和数字阅览室。至2015年,创建35所省、市、县示范图书馆(室)学校。

  2.加强学校实验室体系建设。完善实验室建设标准体系,全面强化中小学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建设,力争各校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及配套设施、实验仪器设备基本达标。80%的高中学校建有数字化实验室,50%初中、小学建有探究性实验室,强化管理,提高实验开出率,开放实验设备设施,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3.推进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技术教室及设施建设。完善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技教室、体育设施等配套建设,适应教育课程需求,每年完成对20所学校的音、体、美、劳技设备设施的改造,至2015年,音、体、美、劳技设备设施达标率达100%。

  (八)要素资源保障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体现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制度,制定“十二五”教育经费递增计划,拓展理财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筹集教育资金,依法实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4%以上。确保每年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的10%计提教育基金,用于教育基本建设和设备添置等。执行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法定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做大全县教育财政经费统筹盘子。抓住省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教育专项补助。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逐步提高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按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的要求,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教育局协同财政局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递增计划,力争2015年前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标准的1/3以上,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增长。

  按照“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要求,在省统筹落实的前提下,强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根据省市要求和县财政实力,逐年提高生均教育事业经费、生均公用经费。

  按照“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的要求,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及时解决普通高中债务问题。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的要求,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提高教育经费支出中职业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确保全县统筹的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有所提高;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或高于普通高中的1.5倍。各地土地出让金要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继续加大继续教育扶持力度,按照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单列社区教育经费,并逐年增加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

  3.规范使用财政教育经费。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按县财政、教育部门统一口径与要求进行编制。建立专项预算制度,单列公用经费和基本建设、教师培训、图书装备、信息化设备和其他需单列的经费,专项使用。完善“校财县管”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和绩效评估,使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成为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提高公共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规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明晰政府投资产权,对政府投资资金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试行教育项目“拨改投”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按照“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的思路,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捐资办学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鼓励支持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做大做强,下设学前教育发展基金和职业学校发展基金,学前教育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扶持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民办幼儿园标准化改造,职业学校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发展。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完善办学成本核算办法,确定合理规范的收费标准。

  5.增强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以对接海西经济发展为平台,以乡镇撤扩并为契机,大力校网布局调整,有序推进龙港高级中学迁建、龙港职业教育中心(学院)新建、县民族中学迁建、龙港镇第十三小学新建、苍南县实验小学新建、灵溪镇第七小学新建、县城站前小学新建、龙港镇第十二小学新建、龙港镇实验小学新建、望里第三小学新建、龙港中心幼儿园新建等项目。到2015年,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分别达18平方米、35平方米、4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分别达7平方米、15平方米、21平方米。加强校园绿化建设,新建、改建学校利用所处山水地貌优势实施校园绿化工程,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体率300%以上;老校修缮美化校园建筑并加强绿化。妥善处理校网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通过拍卖、置换、租赁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尽快解决学校产权归属问题,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县国土局、规划建设区会同县教育局、各乡镇根据校网布局调整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或修编)中落实教育设施用地;严格城乡建设管理,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城乡发展建设中,各类设施要予以统筹规划,确保教育优先供地,充分体现优先发展教育,按照实现同步建设。

  (九)体制机制创新

  1.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小学、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针对普高学校招生范围窄、生源成绩跨度大等弊端,合理调整普通高中施教区范围,打破划片招生格局。逐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考试升学办法。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标准,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强化中考招生的素质教育导向。明确普通高中招生步骤,公开透明政策制定、中考成绩公布、学生填报志愿及中招办受理、预录取、预录取公示、寄送录取通知书等各个环节,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严厉制止有偿招生和有偿推介学生。落实职校招生政策,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分数线,职校招生实行“零门槛”,确保普职比协调发展。加大对职校生的就读资助力度,尝试春、秋两季招生机制,确保职校生源充足。

  2.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关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全面推行校长(园长)聘任制和负责制,健全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建立校务会议等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完善名教师、名校长培养、管理制度。探索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有效机制,整合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资源,健全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体系。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扩大专业设置自主权。

  3.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教育工作领导。县、乡镇党委要把教育发展作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确保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探索民办学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具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强化政府教育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提供优质公共教育服务,切实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优先发展。明确、细化各政府部门的教育职责,加强各部门的协同合作,从政策、经费、人员等各个方面保障教育发展。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监督作用。

  3.提升教育行政能力。加强教育行政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行政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队伍的决策能力及政策执行能力,充分发挥学区作为县教育局派出机构对片区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功能。制定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合理流动,培养一大批懂教育、精管理的校长队伍。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培训制度以及干部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提高教育政策执行能力,明确教育政策执行职责,加强教育政策评估,形成教育政策执行的良好机制。发挥学区统筹协调片区功能,全面提高教育政策执行实效。

  4.维护教育和谐稳定。认真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呼声,关心并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合作,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建设平安校园。

  5.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改进教育督导制度;加强对乡镇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导,积极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督导评估;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积极开展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指导学校形成正确的办学思路,激励学校走自主发展、内涵提升之路,积极引导不同水平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轨道上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

  (二)推进依法治教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幼儿教育规程》、《扫盲工作条例》。

  2.完善教育政策体系。针对我县教育发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不断完善有关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办教育、残疾人教育、终身教育、教育投融资、招生考试,以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性教育政策体系。

  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办学行为,依法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行政程序规范,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制度。

  4.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模式,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促进学校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完善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健全学校内部救济制度,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国有资产和学校法人财产。

  (三)强化规划执行

  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的实施和协调,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落实规划的相关任务。根据本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重点领域子规划,做到分领域、分年度进行落实,确保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各乡镇要将本乡镇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规划内容和各自实际,谋划“十二五”发展思路。

  2.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和教育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教育规划实施一段时间后,要围绕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3.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做好教育规划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建立规划执行监测制度,县教育局要每年发布“十二五”规划实施年度监测报告,人大、政协负责对监测报告进行审查,同时积极鼓励公众有效参与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共同推进规划的更好实施。

主题词:教育十二五规划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29日印发



附件:附件下载:十二五”苍南教育十大建设工程.doc
附件:附件下载:“十二五”苍南教育十大发展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