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2008-27762 |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08-0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苍南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苍南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局长室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府办,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促进苍南教育均衡、优质、快速、协调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省、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苍南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
第一章 “十五”期间苍南教育主要成就
苍南建县于1981年,位于浙江南陲,东海之滨。全县面积1261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1051个行政村居。2005年全县总人口为122.93万人,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35亿元,县财政总支出10.3亿元,县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为3.3065亿元。“十五”期间我县教育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是建县以来苍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就之一。主要做法和成绩如下:
一、以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抓手,实现了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
“十五”期间,我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按照公办示范、民办主体、撤差并小、扶大扶优的办学思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办学,走出入园难和效益低的困境,实现苍南幼儿教育从量变到质变。义务教育始终坚持政府主体,于1997年全面实现“两基”目标,高质量地扫除了青壮年文盲之后,按不断巩固提高的要求,狠抓落实。至2005年,我县幼儿入园率达92%,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70%。小学入学率达99.97%,初中入学率达99.15%,“三残”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高中段教育始终坚持扩容提质、普职均衡的原则,大力提高高中段入学率,至2005年高中段入学率达85.02%,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十五年教育。高等教育以浙江电大苍南分校为依托,积极发展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等,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格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青壮年文盲扫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劳动者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至2005年全县非盲率达99.53%。
二、不断加强外延扩张和内涵发展,办学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十五”期间,我县以办让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致力解决“读好书”的社会需求,不断加强教育外延扩张和内涵发展。至2005年,全县幼儿园216所,在园幼儿3.4万人;特教学校2所,在校残疾少年儿童223人;小学165所,在校学生10.7万人;初中56所,在校学生5.7万人;普通高中19所,在校学生2.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9所,在校生1.5万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共计1.45万人。“十五”期间,优质教育资源得到不断拓展。至2005年,全县有省、市教育强镇6个,省、市示范小学12所,省、市示范初中8所,省、市级重点高中12所,国家级、省级重点职高各1所,省一级民办高中2所,市示范以上幼儿园16所。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从2004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进入课程改革实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德育实效得到有效提高,3所学校被评为市德育特色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高,高考上线人数和录取人数连续十三年居全市首位,其中五年居全省县级单位第一。2001年以来有120多项科研成果在省、市获奖。
三、坚持以县为主和多元办学并举,教育保障水平显著增强。
“十五”期间,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先后召开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落实了“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明确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长、教师的人事权,教育经费基本实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教师工资实现财政统发,义务教育阶段负债由政府担保,财政贴息,银行贷款。十五期间,全县教育总投入达22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4多亿,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全县现有校舍总面积是1989年的3倍、建县初的5倍,近3年共改造学校危房12万平方米,近5年共撤并近200所微型学校和300所规模小、效益差的幼儿园。中小学计算机装备达9469台,图书装备达260万册,电子图书达39.4万册,资源库达200多个G。创建国家、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2所,建成苍南教育网,乡镇辅导小学以上实现“校校通”, 89所学校建立校园网,多媒体教室达1395套,电脑机房达130个。全县教育固定资产达131亿元。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全县现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231所,其中民办高中段学校12所,在校生1.6万人,占高中段在校生数的39%。民办幼儿园216所,是学前教育的主体。贫困生救助体系日趋完善,2005年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营养餐,高中阶段免收学费。全县贫困生资助面达到16%。建立经济发达乡镇、县直各部门、市级以上教育强镇与省市欠发达乡镇结对帮扶,开展“校企结对子、学校手拉手,学生肩并肩”活动。实施“春蕾计划”的行动,让所有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
四、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师整体素质不断优化。
以校本教研为抓手,扎实推进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拓展学校办学内涵,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参与新课程实验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专题通识培训。狠抓科研兴教,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精品成果评选、推广活动。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对欠发达乡镇学校的校长、教师采取上挂锻炼、专题进修、专项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免费培训和培养,提高欠发达乡镇学校管理水平和师资专业水平。强化学历培训,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学历比例均居全市前茅,至2005年,全县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95.44%,其中专科学历占58.3%;初中教师合格率98.29%,其中本科学历占57.49%;高中教师合格率96.02%。全县共有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名优教师900多人。
第二章 苍南教育“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一五”是苍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时期。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苍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综合实力的战略选择和迫切需要。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呼唤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受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和教育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县农村与城镇之间、山区与平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从地域看,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山区,教育供给能力不足,生均教育资源拥有量、师资配备水平、教育观念等相对落后;从层次看,幼儿教育和初中教育仍然是薄弱环节;从对象看,家庭贫困学生、民工子女、心理行为存在偏差和身体残疾等学生缺乏更多的关爱;从类型看,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在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投入等方面还需加强。
二、教育保障能力不足,呼唤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我县教育保障能力仍然较低,教育负债严重,中小学办学经费十分拮据;标准化学校建设困难重重,中小学危房仍然为数不少,教育信息化、实验仪器和图书装备等还达不到全市平均水平。为此,亟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加强社会融资能力,为苍南教育发展构建强力、开放、灵活的制度环境。
三、办人民满意教育,呼唤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县目前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教育强县创建任务艰巨,难以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师资队伍仍有待优化,师德失范行为仍然存在,部分教师知识结构、教育理念不符合新的教学要求,教师待遇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都影响我县素质教育的深化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章 “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让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部署及我县经济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思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规划原则
1.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持续发展。
2.衔接平衡,协调发展:做好教育规划与苍南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的衔接,整合资源,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事业的和谐发展。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着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兼顾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着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
4.多元融资,强化保障:坚持“以县为主”,确保教育依法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教育经费不足。
第四章 “十一五”教育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在规划期内,我县将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深化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不断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和巩固教育强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和体制创新,统筹发展各类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完善现代化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综合素质。
一、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十五年教育发展成果,到2010年,全县各类学校数控制在:幼儿园180所,小学125所,初中40所,普通高中18所,职业高中(综合高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6所,成人高中17所。在校生人数分别达到:幼儿园28800人左右,小学95000人左右,初中47300人左右,普通高中30500人左右,职业高中(综合高中)19500人,成人高中4100人左右。全县幼儿入园率达96%以上,小学、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9.9%。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升学率为96%以上,普职比基本保持平衡,省市级重点高中招生数占普高招生数的90%以上。适龄盲、聋哑、弱智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5%。194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并年满15岁周岁的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0.5%以内,其它成人文盲率控制在10%以内。开展农村后备劳动力素质培训20000人。
二、教师素质培养目标。至201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高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5%、80%、75%。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10%。培养中小学名教师200名、模范班主任100名、名校长30名。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
三、优质教育创建目标。至2010年,力争使幼儿园优质资源达到20%,乡镇辅导以上小学优质资源达到25%,初中优质资源达到40%,高中段优质资源达到80%以上。开展第二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创建工作。建成苍南县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重点职校3所,省市级示范专业6个,省、市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5个,建立社区教育中心50个。2007年创建教育强镇22个,通过教育强县验收。至2010年,教育强乡强镇达80%以上,通过省政府教育强县复查。
四、办学条件建设目标。至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80%的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建设标准。全县80%的辅导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装备水平达到《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暂行标准》,学科专用功能教室达到省I类标准,其余学校达到省Ⅱ类标准;全县乡镇辅导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教学仪器及设备达到省Ⅰ类标准。全县高中、初中和乡镇辅导中心小学图书馆建设达到省II类标准。全县各类教育机构教育信息化实现“物理通”、“资源通”、“教学通”、“管理通”,生机比达到10:1。
第五章 “十一五”教育发展重点工作
一、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努力改善幼儿园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贫困生资助和爱心营养餐工程,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力度,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失学、辍学问题,满足全体初中毕业生的升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残疾儿童少年、流动人口子女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新农村新校园建设,继续强化政府投入,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巩固提高普及十五年教育成果,让所有学生有书读,读好书。继续巩固和扩大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
二、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和继续教育,实施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模式,建立职业学校与劳动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根据苍南经济发展及就业市场的需求调整职业学校结构,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项目,增设社会急需、市场急需的新专业和培训项目,办好每一所职业学校。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和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对企业职工、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及农村基层管理干部的培养。全面贯彻国家、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办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重点专业,实现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有效衔接,积极拓宽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加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行强强联合,做大做强职业学校,力争在“十一五”期间,重点职校办好2-3个特色鲜明、质量和效益高的专业,一般职校办好1-2个示范专业。逐步构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沟通的社会化终身学习体系。
三、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权益,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继续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积极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的改革,大力引导民间资金发展非义务教育。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和普通教师。加强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校长的岗位培训,教师的专业培训以及学历提高教育,全面提高民办教育的师资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应聘制度及配套政策,真正打通公办、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的渠道,稳定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继续抓好幼儿教育,扶持社会力量发展托幼教育,坚持和完善政府办园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幼教办学体制。
四、扎实推进名优教师建设。加快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以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为重点,实行资格准入、聘任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抓手,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改革学校人事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完善校长、教师考核制度,全面推行中小学结构工资制,实施名师名校长模范班主任工程,建立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育硕士等各种名优教师津贴、著书立说津贴、科研精品成果奖励等制度,以催化青年教师快速成才。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和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进普通中小学校长聘任制、职级制、任期制,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培训、奖励、监督等制度体系,健全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落实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性补贴。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重奖有特殊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中小学校长。改善教师的住房条件,住房分配及住房货币化补助政策要适当向教师倾斜。
五、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深化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和基本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品德课程的改革,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努力为青少年校外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建立新课程改革的监测、评估、反馈机制,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稳妥地实行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努力在校本课程、校本教研、综合实践活动、学生素质评价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开展新教育理论推广研究,抓好新教育苍南实验区建设,扎实开展营造书香校园等六大行动,建立教育、教学、研究、学习一体化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发展学生个性潜能和综合素养,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不断拓展办学优势,发展学校内涵,构建区域特色的教育改革模式。
六、整体提升办学条件。结合生源的变化和城市区划调整,在适当扩大办学规模,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化,提高办学质效的原则下,按照新农村新校园建设要求,实施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危房改造、标准化建设和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使各类中小学校园做到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平原小学规模一般在18班810人以上,山区小学规模一般在12班540人以上;平原地区初中规模一般在24班1200以上,山区初中一般在18班900人以上;农村、山区提倡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一般在18班81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一般占在校生数的1/5以上。
至2010年,龙港计划新建两所小学、一所初中,灵溪计划新建一所幼儿园,一所初中。迁建苍南电大分校、龙港高中、灵溪渎浦小学、县民族中学。扩建县成教中心、桥墩高中、龙港十一小、灵溪四小、嘉乡中学。合并渡龙小学与灵溪六中。
七、健全教育扶贫机制。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欠发达乡镇为重点实施扶贫助学工程,集中解决贫困家庭子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引导全社会关心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建立“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学校减免、银行贷款”的救助体系,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继续鼓励和开展社会各界、企业单位与薄弱学校,发达乡镇学校与欠发达乡镇学校结对帮扶,做好“千百万”教育结对扶贫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大对农村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上的扶助,开展城镇学校扶助农村学校、县城学校扶助乡镇学校以及城镇和农村学校互派教师挂职的互助活动。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随班就学为主,切实解决外来务工农民子女的就读问题。引导全社会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接受十五年教育。
八、扎实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以教育城域网为依托,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开展多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推广以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视听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现代教育技术,逐步实现物理通、资源通、教学通、管理通。至2010年,全县所有学校能通过教育城域网共享优质资源;全县生机比小学达12:1,初中达10:1,高中达7:1;全县90%的城镇学校、60%的农村学校建成校园网;城镇学校85%的班级,农村学校50%的班级有小媒体设备,85%的教室能上苍南教育网或互联网。大力加强实验室和各种专用教室规范化建设,85%的城镇学校、70%的农村学校达到省Ⅰ类标准。加强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生均图书配备量达到高中40册,初中30册,小学20册。
九、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教育强县创建步伐,县财政将教育强县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2007年通过省政府教育强县验收。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名校办民校、学校共同体等方式,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帮扶、兼并。至2010年,幼儿园、乡镇辅导校以上小学、初中、高中段优质教育资源分别达到20%、25%、40%、80%以上。教育强乡强镇达29个以上。
十、加强教育发展保障能力。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经费投入依法实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三个确保”,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津贴、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经费、教育教学设施经费保障机制。重视学校发展规划,各类城镇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做到合理布局。旧城改建、新区建设要预留好学校规划用地,新区(旧城)内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建设所需的征地费(含农民劳力安置费)和校舍建设费列入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成本,由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建设单位承担。进一步完善人民教育基金会制度,继续鼓励和支持全社会捐资助学。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
第六章 “十一五”教育规划实施基本措施
一、优化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乡两级政府的办学职责,保证教育经费依法足额投入。继续深化以校长负责制、校长任期制、教师聘任制、教师资格准入制、结构工资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讲求公平、兼顾效率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推进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完善《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强化监督审计力度,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二、加大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对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制。
三、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人员,完善督学制度。完善对乡镇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制度,督促县有关部门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强县强镇建设。建立学校规范化管理和素质教育评估机制,开展新一轮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推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强化教育规划领导。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落实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各级党政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把教育现代化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成立“十一五”教育规划实施领导小组,保证依法足量投入教育经费。财政、计划、税务、物价、规划、土地、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好县委、县政府领导教育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超前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