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苍南县2026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房屋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了《苍南县2026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9月1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地址: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电话:0577-59909033,邮箱:cnxcxq@163.com。


附件1.苍南县2026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苍南县2026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2026年8月20日

征集部门: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20 截止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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