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图解)苍南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苍南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687100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苍南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督促考核,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多渠道主动发布为公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在内容上突出政策宣传、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4篇(其中通知公告29篇、机构信息47篇、规划计划3篇,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应急管理、执法统计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各1篇),“平安苍南”微信公众号发布523篇、“平安苍南”视频号发布92篇,进一步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领导、组织、保密、责任、督促、检查、协调工作机制,并纳入日常绩效考核。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合法合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核,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同时,2023年在全局范围内先后开展两次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要求,加强检查监督,规范日常运营管理,加强督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围绕政府工作职能及工作需求,积极开展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公安工作进展情况。以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微信“平安苍南”等互联网为主要公开发布平台,全年发布政务信息902条,多条资讯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录用播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当前主流媒体等平台,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方便群众查询获取。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93

行政强制

43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02.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为规范稳定,但也存在人员配备力量比较薄弱、能力素质有所欠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 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苍南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