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社认真总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ncn.gov.cn)的计划总结报告栏目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8号407室;邮编:325800;电话:0577-598970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苍南县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我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公示、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15条。其他辅助公开方式包括“苍南发布”为主账号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

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持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2022年我社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终有工作总结。二是完善信息制度,规范公开操作。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三是全面系统,确保公开透明。

(四)平台建设

全面拓宽主动公开途径。在积极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对公开内容针对性细化,进一步拓展、挖掘了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此外,我社将持续研究和探索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社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我社及时调整苍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社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根据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部署,做到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网站后台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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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还未充分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内容,对此不够关心和重视。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欠缺新颖,互动交流不够。未能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互动交流不够。

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全社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丰富公开载体,在严格落实《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拓展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更大作用,提升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

3.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政务公开配套的规章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