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要求制作。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苍南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687100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苍南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苍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苍南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内容上突出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苍南县人民政府网、“平安苍南”等各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其中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机构信息9条、政策文件2条、通知公告88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5条、应急管理3条、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33条)。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领导、组织、保密、责任、督促、检查、协调工作机制,并纳入日常绩效考核。2022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起,均依法依规及时予以答复,办结率和回复率达到100%,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全局范围内分三次开展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二是坚持公开属性审查,进一步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时效,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公开性。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平台建设

以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微信“平安苍南”等互联网为主要公开发布平台,全年发布政务信息956条,多条资讯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录用播出。同时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其他平台同步跟进,切实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作为政府公共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层级落实、审核发布机制,明确职责、细化把关,强化制度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虽然按规定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等。下步,我局将派员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最新动态,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应对复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