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我局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重新编制了《苍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了《苍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要求各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紧扣门户网站这一信息公开重要载体,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设有专栏,及时发布公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公布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指引群众获取公安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配备了1名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根据及时、有效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2020年我局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进行公开。另外,结合一些重大事件的发生或者重大政策的发布,还结合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政府公报和公开发行的政府(部门)刊物;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便民中心公安办事窗口、出入境管理大队、各派出所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开展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在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平安苍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三、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0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568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45

6782659.36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加大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苍南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