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邮编:325800;电话:0577-59863529、59863708;传真:0577-64762937。

2019年,我局依托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苍南生态环境”微信、“苍南生态环境”微博、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舆情回应、“六·五”环境日、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10余个公开平台和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0条,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及时答复网上咨询的各类问题,收到网民咨询留言34条,均回复办理,微信微博动态信息推送达4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

3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

172

行政强制

28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5

1554.17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0000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20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00

 1

00000

 1

00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覆盖面和发布时效性。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