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民政局单位目录

http://xxgk.cncn.gov.cn/col/col144307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68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59892886;传真:0577-647672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和主要措施

2019年,我局充分运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苍南民政”微信、“苍南民政”微博等公开平台和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及时答复网上咨询的各类问题,微信微博动态信息推送达14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0

1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台式电脑17台;扫描仪1台;打印机4台

7916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0

1


五、下一步措施

2020年我局将严格对照县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要求,倾听民众呼声,注重民生工程建设,聚焦当前存在的短板,提升整合民政数据信息建设,不断充实内容和优化形式,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加强新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民政部门及省、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协作,完善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相关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寻求新思路、新办法。

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梳理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和目录,全面优化民政业务工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等,完善在线互动、网上办理等网络交互功能。加大多媒体信息推广力度,加强与其他部门、新闻媒体等合作互动,做好民众宣传、交流等工作。

三是加大保障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做深做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政务公开平台画面建设;保持网站更新度,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