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霞关镇人民政府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 “霞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的年度报告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霞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霞关镇人民政府309室),电话:0577-6468232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7年,霞关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始终把“霞关镇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站式”查阅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和美霞关”政务微信等其它新型信息渠道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据统计:2017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xx条,其中在“霞关镇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并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53条,“和美霞关”政务微信等其它信息约33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点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展,公开数量大大增加,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如镇社会事务办发布了霞关镇2018年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引导育龄妇女主动参与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和孕前免费优生检测;镇农办发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省报指南,切实为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霞关群众以外出从事捕捞作为为主,群众对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日益复杂,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缺乏及时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的权威解读,容易引起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还需加强。对涉及财政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招生、医疗服务、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目标考核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表
2018年3月2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霞关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453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朱成专 审核人:苏尔东 填报人:徐德慧
联系电话:64682323 填报日期:201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