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信息公开办要求,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xxgk.cncn.gov.cn)的“年度报告”中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409办公室,电话:6888138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信息公开办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59条。主要有:加强发改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增强网站服务功能,全年累计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和发改动态501条;依托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56件,定期发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度通报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2件。此外,还积极探索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加强与公众网上互动交流,信息发布数量和粉丝数量逐步提高,政务微信50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均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苍政办〔2014〕23号)文件要求予以及时答复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载体有待改进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拓展和充实;三是信息更新发布的频率和形式还要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宣传推广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努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牢固树立信息公开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贯穿于发改日常工作始终,积极营造信息公开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属性审查,严格把好信息形成、签发等关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法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个别难以甄别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请示、咨询,切实提升法制和应诉咨询能力。实行信息档案分类管理,做到文件齐全、及时归档,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水平,以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文档信息的需求。三是持续强化信息宣传推广。注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运维管理,学习提升微信、微博等编辑技术,加强互动功能的设计使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便捷、灵活和高效;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发改业务的相关服务,及时传递决策信息、动态资讯等,定期更新、快速处理、及时反馈,促进实现与企业、民众的互动交流。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后)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759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填报人:郑乐乐 联系电话:6888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