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355169/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电话:0577-59896014,邮编:325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2023年,我局依托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畅通群众申请渠道,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针对信息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召开专题会商,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和解释说明,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依申请予以主动公开的14件,部分公开5件, 不予公开件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3件,逾期补正不再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 谁负责”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风险排查机制, 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同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保密审查,动态调整。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无因政务公开引发重大舆情事件。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线上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多次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无效链接、错敏字等排查整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网络意识形态。坚持职能效能公开、大事实事公开、热点难点公开,及时梳理并报送我局政务信息,确保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并将日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季度、年度综合考评,及时通报存在问题,扎实开展整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收集网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提升信息公开群众满意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努力提升信息公开、互动咨询等平台服务能力。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1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不够,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日常指导和培训仍需加强;工作创新做法不足,本地区政务公开亮点经验交流稿件较少。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改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实现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与安全监管,巩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成果,强化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打造更为完善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三是强化政务公开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跟进考核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