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县教育局”(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355160/index.html)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街;邮编:325800;电话:0577-64769843,647590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教育政策、招生信息、招生考试、教育项目、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1377条。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需进行“信息发布”审核,由信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合法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梳理完善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基础教育”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归集整理“义务教育”相关信息,集中发布教育概况、招生信息、学生优待、校园安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专题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压实责任、强化管理,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发布内容务求准确,表述严谨规范。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公众的认可还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一是教育栏目设置过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突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度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2024年的工作中努力改进,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招生信息、招生结果等社会关心关注的信息做好专题发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招生工作的服务作用;二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