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我镇认真总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基层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将桥墩镇财政预算决算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三是是按照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要求,将我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备案。四是主动将我镇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动态。2020年度,我镇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镇收到申请件12件,已经办结11件,1件转至2021年继续办理,12件均为当面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我镇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人事任免、工程项目招投标公示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镇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党政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全镇未因政务公开出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镇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0条,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28条,信息公开指南2条,规划计划2条,计划总结4条,发展规划1条,人事任免信息1条,通知公告5条,应急管理1条,乡镇文件1条,组织机构20条,其它信息63条,基本包含整个政务所有条线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公开渠道,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将全镇各科室、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集中予以展示,便于公众咨询查询。全镇今年收到申请件12件,已经办结11件,1件转至2021年继续办理,12件均为当面申请。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20年度未因信息公开申请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导致败诉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政务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三是部分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四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进一步加强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保障信息按时合规上墙。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对强化政府廉政建设的支撑作用,确保将其作为保障“服务型”政府创建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变,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四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