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墩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桥墩镇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2016年,桥墩镇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扩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2016年共发布各类重要信息718条,公开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制度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有4起分别是《关于温怀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函》、《关于协助查询政府公开信息的答复函》、《关于吴瑞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函关于陈华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16年度发生行政复议案4起,未发生针对我镇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改进: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明确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例会,加强交流,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街道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增强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创新工作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梳理、整合建设系统服务资源,完善镇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度,桥墩镇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数据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桥墩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