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龙港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龙港政府网站(http://www.cnlg.gov.cn/)
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jcms_files/jcms1/web1/site/)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龙港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依据《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龙港镇的实际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镇政务公开促村务公开,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公开方式。着重抓好财政、教育、医疗卫生、民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内容作进一步审核,确保人民群众权利得到保障。整合政府网站资源,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龙港站点的完善,形成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功能完备的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三是加强监督学习,确保工作落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积极学习上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和上级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镇都做到了全部主动公开,并且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5年,我镇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均按规定予以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已及时向县法制办做好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以及公开载体的实用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2016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指导,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与新进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征询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做到依法依规。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四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多渠道主动公开各领域的政府信息。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龙港镇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杨章维 审核人:李少畅 填报人:章仕浴
联系电话: 59889067 填报日期: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