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苍南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2020年度,我中心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9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1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苍南分中心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分中心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和关于政府信息“应放尽放”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温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互动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信息,提升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可信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了党心、民心,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分中心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科监督和指导,按要求发布信息,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资金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中心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中心综合科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不够充实,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动态类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做好互动回应的同时对涉及我单位职责的社会热点类信息及时进行公布,将我单位的政务公开水平迈向更高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