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根据《条例》规定,立足工作本职,突出便民原则,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政府对外服务的窗口,做到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廉政、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透明度,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平台的基础。我办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各科室的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息公开,保障信息全面多样。1.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审批中相关政策调整信息和收费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中心网站及微信、微博等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保障信息的更新速率以及形式多样。2.丰富信息内容。中心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紧跟时代潮流,除了中心网站之外,还开通了中心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中心办事指南、中心动态等,方便办事群众及时了解中心情况,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4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0条,包括行政监督、行政审批业务信息、人事管理等内容。主动在我办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审批事项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并公开各项制度、中心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使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要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升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对信息的知晓面。加快资源整合,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中心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宣传面,扩大群众对信息的知晓面。
(三)要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
七、其他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苍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43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8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