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图解)苍南县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ncn.gov.cn)的计划总结报告栏目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8号407室;邮编:325800;电话:0577-59897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苍南县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重点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公示、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21条。其他辅助公开方式包括“苍南发布”为主账号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

我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强化案例指导和跟踪督促,做好答复文书审核,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有效减少相关行政复议及诉讼。持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2023年我社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成员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完整完善全年工作计划。二是进行无障碍及适老化升级改造。提供更加友好的网站阅读方式,进一步提高网页易读性。三是全面系统,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积极维护群众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拓宽主动公开途径。在积极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系统性工作时,再对公开内容进行针对性细化,进一步拓展、挖掘了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此外,我社将持续研究和探索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社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提高了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我社及时调整苍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社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往年的考察点。三是加强网站后台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接受大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意识欠缺。部分科室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思想意识不足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内容,对此不够关心和重视。二是开展政策解读和媒体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我社工作的新亮点、新动态通过新媒体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不够。

改进措施:

1.强化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我社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我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程,真正把社会关心和群众想要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把惠民领域信息公开与公共服务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的提高。

3.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宣传功能,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基本平台,拓展主流媒体平台,在引发群众兴趣的同时,对我社各领域工作与重要会议活动及时高效的进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