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苍政办明电〔2016〕90号)的要求,由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苍南”门户网站、苍南旅游网公布,并送苍南县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苍南县风景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行政副中心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邮编:325800,电话:0577—68755918)。
一、基本概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局机关人事变动情况,我局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林维清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管,相关科室具体抓,科室间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其中规划建设科主要负责风景旅游规划编制、实施、A级景区评定、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等;行业管理科主要负责行业的服务与管理,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产品和线路的推介、展销、星级评定等;风景旅游监察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行政执法、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安全监察、旅游质量投诉等;办公室统一综合协调。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和科室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纳入奖罚范围,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工作重点,实现政务公开透明。
一是健全制度。各科(室、所、中心)在起草文件时,正确选择局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的“公开范围”,对是否公开和公开范围提出初步意见,确保政府信息发布与局发文件同步审核。局办公室在核稿时一并对公开范围进行审核,并报局领导审定。
二是公开办事程序。根据具体的政务职能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针对每项具体业务,尤其是直接关系到服务对象的业务都制定了明确的操作规范,设计出办事程序流程图。开设了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各科室及成员都实行挂牌上岗,办事程序、条件、结果都进行上墙公示,局机关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结每月都进行通报。
三是强化投诉处理机制。处理旅游投诉是我局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以来,我们通过各种途径,在宾馆、旅行社、景区在醒目位置对外公布了旅游投诉的热线电话,在报纸、旅游网上公布投诉电话,在局机关设立投诉信箱。
四是信息公开上网。2015年,我局对“苍南旅游网”进行了改版,在网上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公示公告”等专栏,将我局工作职责、有关办事指南、办事程序以及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在网上公布。我们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方便了广大群众解苍南旅游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5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0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类别有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81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26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583条。新增回应信息117条,主要为微博微信回应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或者点击“苍南县政府公开信息网”查询。
2.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体以及行业座谈会等形式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内外新闻媒体、网络发布政务信息121篇,印制了1万多份旅游宣传资料,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内公开的信息都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未收取任何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总量还不大;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三是经费投入仍需进一步增加。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四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回复率和时效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林晓波 审核人: 李争 填报人:罗双双
联系电话: 0577-68755918 填报日期:20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