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687233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加强对涉密信息的检查,重要信息发布一律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中心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及时更新了我中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等信息,公开了重点工作、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及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公众反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的意见,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党组会、办公会上多次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充分认识政务公开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审核流程。健全栏目定期更新机制,明确各栏目的内容保障方式和更新维护频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内容更新不及时、错链死链、错别字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始终坚持透明、服务、民主原则,围绕公示公告、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重要信息,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运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的督查和协调,切实加强对敏感事项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中心发文中增加信息公开选项,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情况,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设置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往年的考察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多,视频、音频、图片及媒体解读较少,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检查督促;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细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切实执行审查制度,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政务公开服务公众作用,增强宣传力和影响力。进一步细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切实执行审查制度,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政务公开服务公众作用,增强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2023年底,我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中心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