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邮编:325800,电话:687233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将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财政预算决算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三是主动将我局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工作动态。2020年度,我局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我中心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人事、资金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中心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720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公布新的机构职能,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浙南美丽南大门做出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2020年底,我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8条,其中,通知公告类16条,机构信息类信息12条。
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