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苍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报告。报告内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站南路火车站旁,邮编:325800,电话:68883026,电子邮箱:zjcnjt@163.com)。
  一、基本情况2016年,苍南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为我县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正确的舆论引导和良好地舆论环境。2016年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无。依申请公开收取和减免的费用无。其中,按信息类别分,工作动态类信息186条,占73.9%;行政执法类信息15条,占6%,其它占20.1%。今年我局制作《交通在线》专题节目,还通过中国交通报、交通旅游导报、浙江法制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等对苍南2016年交通发展情况和今年发展思路进行了详细地报道。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闻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对于新闻信息工作,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工作人员从局属各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的新闻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我局新闻信息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进一步拓宽新闻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录用考核办法》。按照“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规定下属各个单位相应成立了新闻信息工作小组,制定相关的新闻信息工作制度,确立了由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三)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新闻信息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我局专门组织从事新闻信息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新闻信息分类、收集、编制等工作安排的讲解和布置,要求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梳理和收集整理信息材料。通过学习培训我局上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开展新闻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较好地完成了新闻信息工作。
  (四)抓好特色宣传,确保新闻信息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为扩大交通新闻和政务信息工作的影响,我们通过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宣传群众关注的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路养护、出租车服务行业的改进工作、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专项活动等,以特色宣传吸引广大群众关注、了解交通运输事业的情况,使群众能关心、理解交通运输事业存在的困难,最终达到群众能全面全力支持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三、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全系统各层面对新闻信息工作意识不强,还存在信息工作不主动、不准确,过于简单,缺乏深度分析,文字水平低或缺乏责任心等问题,报送信息的数量、编写质量和上报时效上都比较滞后。
  (二)报送的信息结构不均衡,政策性、常规性的、零碎的偏多,综合分析、论述性的、有分量、全局性的综合类信息偏少,造成新闻信息录用率较低。
  (三)新闻信息工作人员变动过频,没有建立起一个激励机制,年度考核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这些问题导致有的单位新闻信息工作得不到正常开展。
  下步,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一是要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宣传人员的培养选拔力度,稳固宣传队伍。三是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严格落实新闻信息考核制度。四是实施重点宣传预案制,对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制定宣传预案,提前精心准备,确保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预期、有效果。五是创新宣传平台和方法,加强“网阵地”“微阵地”建设,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时解答网络问政,疏导民意,同时建立舆情监控和分析报告制度。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5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0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1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