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地税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苍南县财政地税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根据《苍南县财政局、地税局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规范操作,指南中对于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各业务科室下达季度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体系当中,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加强依申请公开机制,贯彻落实“阳光财税”的目标要求。

(二)持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通过苍南财政地税网和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这两个媒介,基本实现了财政、地税信息共享,建成了全县财税系统信息公开平台,更便于群众查阅。

(三)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程。一是加强重视。局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对信息公开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先进表彰。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通过进行月考评、季度通报、年度综合评定,狠抓落实工作。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同时,不断督促、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2010年,苍南县财政地税局通过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其中,政务公开116条、通知公告76条、政策措施19条;通过苍南财政地税网主动公开信息266条,其中,地税法规8条、最新文件22条、通知公告75条、咨询解答21条、本局动态136条、会计最新公告4条。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尚有差距;二是从总体上看,本单位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全面展开,但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知道如何申请、查询。

2011年,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宣传力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