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今年来,我局根据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中国·苍南”政府网站司法局部门上报动态信息177条,主动公开局各类业务文件48条,其他信息12条;苍南司法网公开信息197条;发布政务微博137条。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今年,根据人员变动,我们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硬任务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来抓,充分发挥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扩大司法行政宣传、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建立了《如东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方案》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并全部上网公开。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既及时、高效又依法、安全。
三、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考核。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奖惩,同时注重薄弱环节的整改提高,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苍南法治网”网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制宣传等在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内无依申请要求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内无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业务工作素质,配齐配强办事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对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监督等进行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相应信息。严格责任追究和考审核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针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我局门户网站,拓展网站功能,强化线上服务,充实网络有关栏目内容。加强微博管理维护,利用新兴媒体的独特优势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增进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报人:潘海雁
联系电话:0577-64710029 填报日期: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