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政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报告内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德风为分管领导,办公室曾泼同志为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科室(单位)协调配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信息共122条,并及时公开年度相关工作报告;局网站全年发布信息596条,其中动态信息531条(本县动态181条,外埠动态350条),通知公告类65条。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在线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还在网上开设了公众评议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2016年,我局未遇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积极推进、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2017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基本理念时刻牢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2. 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形成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遵循服务宗旨和便民原则,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公众的政府信息诉求问题得到解决。
3.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加强监督考核机制建设,以制度作为保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附件1: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苍南县民政局
二O一七年一月五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填报单位: 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