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重新编制并发布《苍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了《苍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要求各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外,凡社会普遍关心、关系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管理、服务和执法项目,都在适当范围内,主动予以公开;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都以相应的形式直接答复和告知。
(三)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全力打造门户网站这一信息公开重要载体。在苍南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有我局专栏,及时发布公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公布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指引群众获取公安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另外,我局认真推进“苍南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尤其注意查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归纳、汇总,逐一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开设了“警务动态”、“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大厅”、“警方提醒”、“媒体聚焦”等多个专栏,推进出入境、户政等业务网上受理、审批、交费、咨询、监督,完善充实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结果反馈等服务功能,从各个方面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8条。
(二)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通过机构信息公开,公布了我局概况、各部门职能、局党委成员姓名、分工等相关内容。治安、交警、刑警、特巡警、消防、户政、出入境管理、信访、110报警台、派出所有关警种和窗口部门分别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办事(案)的内容、程序、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新媒体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醒、便民服务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
(三)公开形式。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公开。通过苍南县政府“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我局“苍南县公安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众可根据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自行查阅。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进一步密切与《今日苍南》、《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温州晚报》、苍南电视台、温州电视台、浙江卫视等报刊媒体和电视广播媒体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玉苍警视》电视栏目,及时将重要活动治安管控、重大交通调整、突发事件处置、大案要案侦破等信息予以公开,大大畅通了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利用微博公开。我局在腾讯微博上设立了官方微博“平安苍南police”,现有听众53190人,已发广播776条。我局将公安微博打造成民声的“直通车”和服务群众的“连心桥”,通过微博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集中回答网民提问,接受群众评议,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四是利用新闻发布会公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2015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五是通过公开栏、公示栏公开。我局出入境、户政、交警等公安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开栏、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领域和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结合绩效考评机制,采取措施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建设,依托互联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2016年3月15日
(2015年度)
填报单位:苍南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058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15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5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8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4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4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2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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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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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张广权 填报人:黄星星
联系电话:13868830883,560055 填报日期: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