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县民宗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为民族宗教服务的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民宗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在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成立了以刘祥爱局长为组长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年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

2、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苍南县民宗局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开通了局网站,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县民宗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53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53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6、其他原因


三、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四、行政诉讼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五、举报数量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2

其中:全职人员


兼职人员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2、举办各类培训班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