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县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经过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组织工作体系

《条例》颁布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条例》施行各项准备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我县对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进行重新调整,成立由县长黄寿龙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各主要职能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在具体工作中,临时抽调县信息办、县保密局、县法制办、县审管办等有关单位同志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小组依据各自职能,分解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待工作转入长效管理,明确由县信息办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职能和配置相应人员。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建立起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铺开。

二、精心组织,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为各地、各部门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提供了依据。同时,按照温州市“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建立苍南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通“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

强化指导督查。主要是通过网上社会评议、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登录网站检查、电话督查等方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和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通过督查,大部分部门、单位都已经按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信息梳理、编制和录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基本上实现了目录的编制工作和网上录入工作的同步进行。

三、广设场所,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县档案馆、县行政审批中心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已正式向公众开放,县图书管因正在建设尚未启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工作。同时为方便基层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我县出台《关于做好基层村居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利用基层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资源,在全县各行政村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使广大市民不出社区、农民不出村就能查阅政府信息,达到了“村村通信息,人人知信息”的目标。

四、完善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项基本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一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下发了《关于规范编制政府公开信息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制定《苍南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对于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考核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下发了《苍南县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称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查处。四是信息上报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动态了解各单位政府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截止12月31日,我县99个政府信息公开编制主体单位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完成率100%。全县录入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8436条,其中属于2003年—2007年信息6754条,占总数36%,2008年度政府公开信息11682条,占总数62%,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初期网上受理),全部予以答复。在此期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一些部门和乡镇的主要领导不太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表现出不主动、不积极,避重就轻,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听到县上有要求便简单地抓一抓,听不到县上有“动静”便认为风头过了,工作便没了动力,甚至认为不用再抓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连续性。

二是部门单位公开信息不规范。从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来看,相当一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信息与目录不符;未按照统一的格式公开信息;公开的信息内容流于形式,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等等。

三是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急需加强。根据《条例》要求和《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均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同时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自身网站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县档案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工作;同时各单位网站水平参差不齐,少数基础相对薄弱的单位还未能建立网站。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部门间发展不平衡。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较完善,乡镇则显得苍白无力。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善我县投资和社会环境,加快“跨越式”发展步伐,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二是完善并拓展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信息查阅点的政府信息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部门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中国苍南”门户网站作用,集中发布本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强调公众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敦促各单位严格根据《条例》要求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切实加强《条例》宣传工作,尤其是利用《条例》实施一周年契机,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支既熟悉政府业务又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技术的综合型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查工作机制,对未按《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将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8436

其中:网站公开数

18436

①2003-2007年信息公开

6754

②2008年信息公开

11682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其他形式申请数

18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1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