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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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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成立于1982年,其前身为苍南县公安局消防科,1994年8月1日晋升为苍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下辖苍南、龙港两个中队。大队共有官兵56人,干部12人,战士44人,拥有火场指挥车2辆,防火监督专用车2辆,32米登高消防车1辆,25米举高喷射消防车2辆,消防抢险救援车1辆,水罐消防车7辆,建队以来,在上级党委和苍南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部队器材装备、生活条件、训练设备、文化娱乐设施、后勤保障有了巨大的改进。同时部队广大官兵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参与地方两个文明建设,为苍南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曾成功处置"2004.5.8"龙港氯气泄漏和"2004.7.16"苯酚泄露等一些重特大事故。二十多载栉风沐雨,苍南消防走过峥嵘岁月,踏着奋进的站点,和着时代的旋律,我们又在新的起点扬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消防工作更加任重道远,我们将:以人为本,从严从实,规范建警,积极探索队伍建设新路子;加强宣教,落实责任,构建网络,努力推进消防工作新格局;预防为主,服务优先,严格执法,全力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立足实战,科技强警,苦练精兵,勇敢应对灭火救援新挑战;牢记宗旨,服务地方,情系群众,大力塑造拥政爱民新形象。忆往着,我们倍感欣慰,展未来,我们豪情满怀,苍南消防将用一片赤诚忠贞,续写一篇亮丽的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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