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15-000887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2010-01-1906/00183214、00183213 |
陈上中、夏淑婷、陈上中夏淑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30327001032GB00137F00010002 |
灵溪镇创业路28弄1-14号第三单元607室 |
公告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