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4/2024-9541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4-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科技项目验收公示(苍科验字(2024)第S19号)

  • 发布日期:2024-06-26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科学技术局科研管理科
  • 字体:[ ]
项目名称鳞状细胞癌抗原(SCC-Ag)、癌胚抗原(CEA)及糖类抗原-125(CA125)联合检测与早期宫颈癌病理诊断符合程度的探讨分析
项目编号2023S17公示期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
完成单位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完成人员许少花、陈宠、陈立奖、薛小秧
组织验收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验收时间2024年6月26日验收地点行政中心5F-3会议室
验收组成员杨海波、丁春花、金仁快、林以棠、缪克强
验收意见2024年6月26日,苍南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承担的《鳞状细胞癌抗原(SCC-Ag)、癌胚抗原(CEA)及糖类抗原-125(CA125)联合检测与早期宫颈癌病理诊断符合程度的探讨分析》(项目编号为2023S17)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答疑、质询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1.提供的资料比较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该项目通过选取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的宫颈癌60例,宫颈上皮内瘤变及健康体检者各30例作为研究对象,检测所有对象的空腹静脉血SCC-Ag、CEA、CA125水平。结果:宫颈癌组SCC-Ag、CEA、CA125水平明显高于其余两组,SCC-Ag、CEA、CA125联合检测可进一步提高宫颈癌诊断的敏感度和准确度。
3.该项研究表明SCC-Ag、CEA、CA125联合检测在宫颈癌诊断中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4.该课题组论文已被录用1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备注    县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苍南行政中心523室     受理电话:6888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