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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和利用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苍南县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6月19日下午17:30前将意见(盖章)书面反馈县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吴昌洲,联系电话:13758879757,电子邮箱:806042327@qq.com.
附件:1.征求意见反馈单
2.苍南县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