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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灵溪镇
生成日期 2024-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房屋分户评估报告》
送达公告(刘德再)

  • 发布日期: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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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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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再:

坐落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浃头村275号房屋位于苍南县二0一0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范围内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被征收人送达《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以公告方式予以送达。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的第二日为起算时点公告届满之日为评估文书送达之日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估价申请。《房屋分户评估报告》详见附件。

 灵溪镇大浃头村27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pdf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