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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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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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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文字解读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根据温州市乡村振兴审计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结合目前我县存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监管方面的问题,制定该补充通知,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为我县设施农业用地规范化管理提供重要政策支持。

二、《补充通知》的重点补充条款是什么?

《补充通知》第一部分明确了政策要求,要求严把备案关口。一是不得超出界定范围备案;二是不得随意减免耕地复垦费用;三是不得在禁止范围内备案;四是不得超期限审批。

(二)《补充通知》第二部分优化了申报表格,要求在表格后附总平面图。同时在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时要求申请单位和属地乡镇签订复垦协议,确保将来土地能够恢复。

(三)《补充通知》第三部分规范用地备案程序,在乡镇备案前,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要联合对材料先进行审核、指导。

(四)《补充通知》第四部分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效能。按照“谁备案、谁监管”的要求,乡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

三、《苍南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苍资规[2021]220号)是否失效?

此通知作为苍资规〔2021〕220号文件补充通知,此通知中未提及事宜,继续严格按照苍资规〔2021〕220号文件执行。

政策解读人:黄孟恒   联系电话:0577-68898574

文本起草具体科室: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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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