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苍南县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苍南县教育局
2024年3月3日
为加强苍南县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优秀教师的发源地、集聚地和孵化地,促使名师工作室出名师、出成果。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和《苍南县名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教师发展中心)名师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
依据《苍南县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试行)》和《苍南县名师工作室考核表》(附件1、2)进行。
三、考核程序
(一)名师工作室在一个培养周期结束时进行考核。
(二)由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简称“县名师办”)。
(三)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过程跟踪、查阅网站、成果检验、汇报展示等方式进行。
(四)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须对照考核细则先进行网络自评。
四、结果运用
(一)名师工作室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
(二)名师工作室考核优秀,工作室的主持人在年度评优评先中给予认定县级综合荣誉,不占所在工作单位的名额。
五、本办法由苍南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苍南县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试行)
2.苍南县名师工作室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