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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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学区,各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2 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2024年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 6 门科目,总分值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和英语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参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体〔2024〕21号)制定。

(一)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二)体育中考测试项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我县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测试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内容为基础范围,集中测试共设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大球类、特色类等五大类9个项目。具体如下:

测  试  项  目

必考项目

耐力类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选考项目

力量类

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跳跃类

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大球类

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

特色类

游  泳

耐力类(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为必考项目,每位考生需另在力量类、跳跃类、大球类、特色类中选择3个类别各1个项目作为选考项目,共计4个测试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分,总分40分。每位考生按照4个项目实际测试成绩之和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非游泳类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2日(如遇雨天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游泳类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28日至4月30日。考试地点为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灵溪镇第五小学)、苍南县游泳馆。具体要求按照《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苍南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教学〔2024〕50号)执行。

二、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阅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分县实施。苍南县教育局健全完善初中学生水平考试相关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考核,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全市统一发布成绩。根据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相关规定,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我县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三、优待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加分待遇。

(一)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30分

1.烈士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二)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三)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加5分。以上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四)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经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认定后,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六)苍南县户籍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县各类高中段学校加10分,苍南县外户籍少数民族考生参照温州市标准加4分。(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并取消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单列的少数民族学生招生计划。)

若考生在以上(一)至(六)款中具备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变化,上述加分政策也做相应调整。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架构。县教育局及学校层面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小组,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肃工作纪律。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报名审核、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需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及时开展培训,保证每位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初中学业水平各项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三)畅通投诉渠道。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苍南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