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73/2024-9229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品保全公告
2024年3月8日,根据本局日常巡查时发现苍南县马站镇兰山村观音岭非法采矿,依法对苍南县马站镇兰山村观音岭进行制止,在现场发现有壹台挖掘机(型号XE225DA)在现场非法作业,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该作业区域无合法采矿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涉嫌非法采矿的壹俩挖掘机予以证据保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日内,请上述物品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若超过法定期限拒绝接受调查,本局将按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1、挖掘机照片联系电话:0577-599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