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1期)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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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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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30327304730180的生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袁群珍销售“生姜”(购进日期:2024121日),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检验检测该批次噻虫胺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2410904585)。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一、处以罚款1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合计罚没款12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