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苍南县灵溪镇亲苗康复培训学校)

  • 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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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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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亲苗康复培训学校:

你校于2024年2月23日提出的学校名称(许可证编号:教民13303270002468号)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2月23日受理。经审查,你校提交的材料齐全,且基本符合变更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等规定,现决定对你校已取得的“苍南县灵溪镇亲苗康复培训学校”名称变更为“苍南县灵溪镇天欣康复培训学校”,许可证号:教民13303270002468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本决定书同时送达。

请根据有关规定到民政局等部门办理上述变更事项登记等相关手续,涉及土地收益金及税收问题的请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