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家长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1-25
  • 浏览次数:
  • 来源:学生工作科
  • 字体:[ ]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中小学,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市中小学家长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办基函〔2024〕3 号)精神,为持续推进家校合作,挖掘家长会典型经验,现决定在全县开展2024年中小学家长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家长会是促进学校与家庭、家长之间充分沟通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家长可以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状况,参与和监督学校的决策和执行,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为学校提供良好的反馈机制,让学校更好地了解家长和学生的期望、需求,改善、优化教育服务。同时,家长会可以促进家长的教育参与,传播和推广优秀的教育理念和文化,加强家庭教育,推动学生的多方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参加对象:全县各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项目类别:校级、年级段、班级各层面的家长会;

      (三)文本要求:案例撰写要规范,包括召开家长会的有关背景、过程、成效、反思等几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背景主要说明家长会召开的主要缘由与目的,能与后文问题解决与反思等内容作一定呼应;

      2.过程主要简述核心主题、活动安排与实施情况;

      3.成效主要阐述本次活动围绕相关主题,解决了什么问题,达成什么共识,推出什么举措等;

      4.反思主要从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建设角度分析本次会议的开展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有何经验或有何改进与后续思考。

      5.语言表述要求简练清晰,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案例来源要真实,要反映学校与教师在教育实践中亲身经历和思考,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杜撰和抄袭,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委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每学期应召开全校家长会或班级家长会至少1次,并通过家长会介绍学校办学情况、学生在校表现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结合《省妇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家长家庭教育个案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特别关注四必访对象、六类重点对象,做好家庭教育个案咨询服务。

      (二)落实教师全员家访。根据《温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要以班主任、心理教师为主,学科教师及学校行政干部全员参与家访工作,每学期与每位学生的家长直接沟通联系至少1次,原则上一年内对每位学生入户家访一次。用好《温州市中小学家访操作手册》,加强家访培训指导,做好工作记录。

      (三)规范家委会建设。成立中小学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由学校主导,按照民主程序,遵循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委会,并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相关工作章程,规范活动流程,加强经费管理,严格家长通讯群组信息发布管理。发挥家长资源优势,形成良性家校互动。

      (四)报送要求。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题目设为小 2 号黑体,正文设为小 3 号仿宋,行距设为固定值 26,除封面(附件2)外 ,正文里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各学区和直属学校于3月5日前,将参评作品纸质稿一式两份和承诺书(附件3)报送学生科313室,汇总表(附件4)和参评案例电子稿打包发至学生科邮箱:xsgzk@126.com,参评材料命名为:**学校+家长会案例。联系人:黄允科,联系电话:665110。

 

附件:

        1.家长会案例评选名额分配表

        2.家长会案例作品封面

        3.家长会案例评选承诺书

        4.家长会案例评选报名汇总表

附件1-4.docx

 

苍南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5日